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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许多企业为了节省人工成本,减少正式工人,规避风险,在一线岗位上大量使用临时工,这样世面上劳务派遣公司就相应而生了。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劳务派遣公司是如何盈利的?这里给大家举例说明一下:
A公司现在有一批订单,预计需要100个工人才能完成,这100个人A公司没有,只有与劳务派遣公司达成合作,这样劳务派遣公司就像A公司派遣100个人到A公司上班。
这里有网友可能会问,劳务派遣公司是从哪里找的人员?
这里告诉大家:这些劳务人员主要来自于市面上各个阶层无业人员,从18岁到60岁以上都有,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农民,也有文盲,这其中管理复杂度不言而喻,几乎大部分招聘这群劳务人员的管理者在遇到利益纷争的时候都无法管控。
那么许多企业为什么愿意用这些人呢?主要是因为成本低,当然有些企业也会一定方式来管控工作质量问题,主要就是通过年龄限制,比如只要求:18~45岁。
另外一个问题又产生了,劳务派遣公司是如何盈利的?这里以成都行情为例:
劳务派遣公司盈利点主要分为两类:计件和计时,市面大部分企业都是采用计时的方式。
计件:比如一个临时工一个小时预计能完成30件商品,每件商品企业给劳务派遣公司开0.8元/件;劳务公司扣除自己成本后,以0.5元/件支付给劳务工。劳务公司每件盈利0.3元,一个小时就是9元,一天就是72元。以A公司100人/天为例,劳务派遣公司盈利为:一天7200元,一个月为216000元。
计时:成都行情企业基本上都是给劳务派遣公司大部分预计为20元/小时,也有30元/小时,而劳务派遣公司给劳务人员支付工资为15元/时,能支付到20元/小时的就算是有良心里派遣公司了。但是无论企业给劳务派遣公司开多少,但是劳务派遣给劳务人员开的始终很少,现在疫情期间,甚至还有开的12元/小时的。
我们以最低20元/小时为例,劳务人员每小时得15元,劳务派遣公司每小时利润5元。还是A公司100人/天为例。劳务公司每小时盈利500元,每天盈利为4000元,每个月盈利120000元。
劳务派遣公司的成本只有现场招聘管理人员成本、车费、办公费,等费用,安排的人越多,成本就越低。大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成本只占利润的20~40%。
现在我们来看下劳务人员除了得到了可怜的收入外,面临着什么:
(1):劳务人员没有基本社保、医保、更没有公积金。
(2):劳务人员都是市面上临时组织的闲散人员,没有任何合同协议,一但发生公司事故,诉求无门。
(3):劳动力和时间被劳务派遣公司严重压榨,失去了许多学习时间和休闲时光。
(4):所从事工作基本无任何技术,随时面临无工作所做的问题。
说到这里,虽然我们看到劳务派遣公司有这么的问题在里面,为什么我们总能看到那么多劳动者拼命要往劳务派遣公司挤,主要还是因为这里面绝大多数人文化程度不好,生活所迫而已。
这种现象的存在,主要还是因为社会的快速发展,制度还没有完善到这一步,站在个人的角度:希望未来不再有劳务派遣工,不在有劳务派遣公司,每个打工者都应该以正式工的身份进入企业,都应该得到自己应有的基本权益:社保。
1、劳务派遣本身就不是一种稳定的劳务关系,所以说劳务派遣签订的这个劳动合同,他并不是与被派遣单位签的,而是与那个劳务公司签的被裁员了就是被退回劳务公司了。因为这个人本来就不是属于这个被派遣单位的,自然谈不上什么裁员补偿之类的。
2、大家首先要明白劳务派遣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就是这个单位它分为两种劳务关系,一个是正式的职工,正式的职工人事关系以及社保之类的都是直接归属于本单位的。但是劳务派遣它是归属于劳务公司的举个例子,现在甲公司有员工30名,其中有25名是正式员工,有5名是劳务派遣的员工劳务派遣的公司娱公子,那这5个人的工资是由乙公司开的,不是由甲公司直接负责的。是每个月把这个劳务费用打到乙公司的账户上面,然后以公司在给这5个人开工资。
3、虽然一直都讲同工同酬,但实际上大家觉得是完全可能吗?完全一样吗,他不一样的正式的职工辞退是要有补偿的,最低也是N+1。就是工作一年要赔偿两个月工资,工作三年以上5个月工资,劳务派遣本来就不是在这个公司工作的呀,虽然现在是在甲公司工作,但他的人事关系是在娱公子背甲公司裁掉了,只是把这个人退回来一个公司。所以这并不算是严格意义上的裁员,因为他的社保以及人事关系本来就不在甲公司,阿甲公司不负有赔偿义务。
4、所以大家签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想好,能签正式的就不要签劳务的,劳务的工作相对来说不稳定,人家被派遣的劳务单位不想用这个人了那就退回,你想仲裁对不起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个劳务派遣的人本来就不是这个公司的,人家从来都没有承认过这个劳务派遣员工是我们单位的员工,只是在我们这借用工作一段时间而已。正式的职工是一定会有的,但是劳务派遣的这就涉及到扯皮的问题了,很麻烦。
1、法律分析:用工单位不续签,退回派遣公司,用工单位不用补偿。职工无工作期间,劳务公司应当按当地最低工资发放工资。如果派遣公司不续签劳务合同,或者不再派遣终止劳务合同,或者再派遣待遇低于原用工单位,本人不同意解除合同的,派遣公司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支付补偿金。
2、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3、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4、(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5、(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6、(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7、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8、第十五条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9、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1、因为劳动派遣公司抽取了一部分差价,所以才会有很大的工资差距。现在劳动派遣公司是很常见的,它作为链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桥梁,能够为用人单位找到适合的员工,也能为员工找到相应的雇主。从招聘和应聘的角度来说,劳动派遣公司是能缩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接的时间的。可是劳动派遣公司也不是免费为劳动者、用人单位服务的。
2、一般来说,劳动派遣公司会从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中抽取差价,用作自己的收入。我之前在一个单位实习的时候,就有一个同事是以这样的方式进入单位的。她是在网上应聘劳动派遣公司,通过了面试后,直接被派遣到了单位。从劳动关系上说,她是劳动派遣公司的员工,是用人单位的临时工。不过在工作中,这位同事做的完全是正式员工的工作。
3、据我了解,这位同事的工资是由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发放的,工资水平只有正式员工的一半左右。但是单位的正式员工却透露说,临时工的工资水平和正式员工的工资水平是一样的。也就是单位发放给临时工的工资与正式工相同,只是单位发放的工资是经由劳动派遣公司转给临时工的。不得不说,这个差价赚得真容易。
4、而且正式员工因为编制不在单位,某些正式工的待遇,她是享受不到的。所以劳动派遣的员工真的很吃亏,干一样的活,不止工资低,很多福利待遇都没有。不过好处可能就是不用参加考试,因为这些事业单位或者是有编制的单位都是需要考试才能进入的。
5、总的来说,因为劳务派遣的员工的劳动关系是属于劳务派遣公司的,就算是就职的单位发了和正式员工一样的工资,也可能被劳务派遣公司抽取一部分,导致工资水平与正式员工有很一定的差距。